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929.“不容灭命的进你们的房屋”表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绝不会接近意愿。这从“不容”、“灭命的”和“房屋”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容”是指不会接近;“灭命的”是指地狱(参看7879节),因而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因为地狱因虚假和邪恶而存在;“房屋”是指意愿的各个方面(710, 7848节)。事实上,“房屋或家”表示人,因而也表示他的心智,因为人之为人是由于以下事实:他能理解真理,意愿良善,这些能力属于心智;由于人之为人主要是由于被称为意愿的心智部分,所以“房屋或家”也表示意愿。不过,所表示这些中的哪一个,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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