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912.“于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众长老来”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理解力通过神之真理的流注和出现所得的启示。这从“召”和“长老”的含义,以及“摩西”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召”当论及神之真理时,是指流注和出现(参看6177, 6840, 7390, 7451, 7721节);“摩西”是指神的律法,因而是指圣言和神之真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859, 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节);“长老”是指与真理和良善一致的智慧和聪明的首要事物(6524, 6525, 6890节),“召”这些事物,或使它们出现,是指启示理解力;“以色列”是指属灵教会(4286, 6426, 6637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召了以色列的众长老来”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理解力通过神之真理的流注和出现所得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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