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907

7907.“因为凡吃

7907.“因为凡吃有酵之物的,灵魂必从以色列的会众中剪除”表凡将虚假与自己的良善相联结的,都将受到诅咒。这从“吃”、“有酵之物”、“剪除”、“灵魂”和“以色列的会众”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自己的或归与自己(参看2343, 3168, 3513, 3596, 4745节),因而也指联结(2187节),因为凡将某种事物变成自己的人都是将它与自己相联结;“有酵之物”是指虚假,如刚才所述(7906节);“剪除”是被分离并受到诅咒(7889节);“灵魂”是指人;“以色列的会众”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7830, 7843节)。由此明显可知,“凡吃有酵之物的,灵魂必从以色列的会众中剪除”表示凡将虚假与自己的良善相联结的,都将从属灵教会中被分离出去,并受到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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