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873.“又要审判埃及一切的神明”表他们那即将受到诅咒的虚假。这从“神明”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明”(gods)是指虚假,如下文所述;“审判”是指受到诅咒,因为审判或作出审判要么指向生命,要么指向死亡,指向生命的审判表示拯救,指向死亡的审判表示诅咒。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神明”。当天使被称为“神明”时,所表示的是真理(参看4295, 4402, 7268节);因此,“列族的神明”表示虚假(4402, 4544节)。真理之所以被称为“神明”,是因为真理是从神自己发出的,本身就是属神(God)的。因此,那些接爱这真理的人被称为“神明”。倒不说他们是神明,而是说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属神的。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神本身是神性良善,但从发祂发出的,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真理。“神明”因表示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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