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857.“断不可用水煮”表它不能出自信之真理。这从“水”的含义清楚可知,“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节),因此,“用水煮”表示出自它之物,也就是出自信之真理的良善。这种良善有别于“用火烤”所表示的出自爱的良善(7852节)。一切良善要么从信,也就是经由信发出,要么从爱发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对他来说,良善是从信之真理发出的;因为在此期间,他不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是出于对真理的顺从而照真理行事,因为真理吩咐他如此 行。然而,后来,当他已经重生时,就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行善,因而出于爱行善。在圣言中,人的这两种状态被精确区分开来,因为人不能同理处于这两种状态。人在第一个状态不可能进入第二个状态,直到他已重生;人在第二个状态绝不可把自己带回第一个状态。如果有人真的将自己带回去,他就会丧失出于爱对行善的情感,滑回曾用来将他引入良善的信之真理,甚至从信的状态滑出去。这就是在马太福音中,主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这些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
在房顶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马太福音24:17-18)
罗得的妻子所表相同,因为她回头向自己身后看(路加福音17:31, 32)。这一切能使人明白何谓享受出于爱的良善而非出于信之真理的良善,这些事由以下条例来表示:他们要用火烤肉吃,断不可用水煮。
祭祀和燔祭表示出于信和爱而对主的敬拜,祭祀表示出于信对主的敬拜,燔祭表示出于爱对主的敬拜。由祭物所制成的筵席表示主的荣耀和享受来自主的良善的欢乐,所以那时他们可以煮肉。因为主的荣耀和享受良善的欢乐是从对信之真理的情感发出的,一切感谢祭也是如此。祭祀的肉要进行煮(参看出埃及记29:31, 32; 撒母耳记上2:13-15; 列王纪上19:21)。这就是撒迦利亚书中“煮”的含义:
在那日,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献祭的都必来取这锅,煮肉在其中。(撒迦利亚书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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