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781.“以及一切头生的牲畜”表信之被玷污的良善。这从“头生的”和“牲畜”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是指信;“牲畜”是指对良善的情感,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14, 715, 719, 776, 2179, 2180, 3519, 5198节)。“牲畜”具有这种含义是由于来世的代表(3218节)。因此,用于祭祀的牲畜也表示这类事物(2180, 2805, 2807, 2830, 3519节)。由于“牲畜”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头生的牲畜”表示真理之良善,在此表示被玷污的良善,因为它属于埃及人,而埃及人因将一切真理和良善用于邪恶的目的或功用而败坏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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