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761.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之间有清晰的区分。如前所述,属灵良善从信之真理、它们的数量和联系获得其具体品质。但属世良善是人与生俱来的,也由偶然事件产生,如由不幸、疾病等等产生。属世良善拯救不了任何人,但属灵良善则能拯救所有人。原因在于,通过信之真理形成的良善是天堂能流入的一个层面,也就是主经由天堂流入的一个层面,以便引导人,阻止他作恶,后来则把他提入天堂;但属世良善不是这样。因此,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能被虚假带走,容易得像被真理带走一样,只要虚假外表上看似真理。他们也能被邪恶引导,容易得像被良善引导一样,只要邪恶表现为良善。他们就像风中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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