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721.“法老就召摩西来”表神之律法的出现。这从“召来”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召来”是指出现(参看6177, 7390, 7451节);“摩西”是指神的律法(6723, 6752, 7014, 7382节)。神之律法在侵扰者中间的出现表示他们发觉这些灾殃来自何处,在此发觉“幽暗”所表示的由邪恶所生的密集虚假来自何处。在来世,当恶人经历荒凉时,他们经常被允许发觉他们在受到惩罚时所遭受的痛苦来源于何处,好叫他们知道原因不在于神性,而是在于他们自己。类似经历还经常发生在那些陷入地狱的人身上,但仅在他们处于安静状态的时候发生。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在他们身上,原因有很多,主要是为了叫他们记起他们在世上所做过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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