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719.“所有以色列人的住处都有光”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心智中处处有启示。这从“以色列人”的代表,以及“光”和“住处”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光”是指启示,从主所流入的光启示理解力,因为这光含有聪明智慧在里面(参看1521, 1524, 1619-1632, 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9, 3636, 3643, 3993, 4302, 4408, 4413, 4415, 5400, 6608节);“住处”是指属于心智的部分。因为“房屋或家”(house)表示人的心智(3538, 4973, 5023, 7353节),而“内室或房间”表示它的内在部分(7353节);但“住处”表示心智的所有部分。此外,“住处”在内义上表示生活(1293, 3384, 3613, 4451, 6051节);因此“住处”表示属于生活的事物所在的部分,也就是说,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所在的部分;众所周知,聪明和智慧属于心智。而且,在来世,天使的住处或居所都有光,这光的确切性质就取决于存在于天使心智中的聪明和智慧。他们在何种程度上享有光,那些处在对立面的人,也就是那些进行的人就在何种程度上拥有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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