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70

770.“挪亚的妻子

770.“挪亚的妻子”表示这个教会本身,“同他们一起的三个儿媳”表示源于该教会的众教会本身。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也就是说,当按名提及教会成员时,所表示的是教会的全部,或如它被称呼的,是教会之首。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是指教会本身,如前所示(252, 253节)。当圣言提到“男人和妻子”,或“一公一母”时,情况就不同了。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和“公”表示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而“妻子”和“母”表示意愿的事物,也就是信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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