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693.“在埃及全地”表在属世层的各个方面上。这从“埃及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地”是指属世心智,因而是指属世层(参看7674节)。由于“蝗虫”,也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表示最外面部分,也就是人心智的感官层中的虚假,所以有必要说一说何为感官层,好叫人们知道何为心智最外面部分中的虚假。
感官人,或出于感官层思考和行事的人,就是那若非显明给外在感官,就什么也不信,并且唯独被肉体的情欲、寻欢作乐的欲望、贪婪的激情引导,而不是被理性的思维方式引导的人。凡支持此类事物的观念,他都视之为理性。这就是感官人,因此他弃绝一切内在事物,直到最后,他甚至不愿听见有人提及它。结果,他从心里弃绝凡属天堂之物。当然,他也不相信死后的生命,因为他认为生命唯独在于肉体,进而以为自己会像动物那样死去。
可以说,他在表面,也就是在最末层或最低层进行思考,完全没有意识到内在思维的存在,而内在思维就取决于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没有意识到内在人的存在,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部分向下看世界、肉体和地上的事物,并与它们合而为一。结果,他们不再向上看或仰望天堂,因为他们朝相反的方向观看。向上看或仰望天堂不在于思想天上的事物,而在于以这些事物为目的,也就是爱它们高于一切。因为爱转向哪个方向,人心智的内在部分就转向哪个方向,他的思维也因此转向哪个方向。由此可见人心智的感官层,或在心智最外面部分中的属世层是何性质;因为凡在感官层面进行思考的人都被称为感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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