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690.“和冰雹所剩树上的一切果子”表对良善的一切认识。这从“果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果子”是指信或仁的行为,因而是指良善,这就是为何“结果子”论及良善(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树”是指感知,以及认知或知识(103, 2163, 2722, 2972节)。“果子”之所以表示仁之行为,因而指良善,是因为树的最初存在就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发展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也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中间阶段则是枝叶。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或被“栽植”时,爱之良善是初始种子,它也是最后的发展。中间阶段是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爱作为其种子的爱之良善生长,不断关注作为其最后目标的爱之良善,正如在中间阶段所形成的树的各个部分关注其含有种子的果实一样。“果子”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3:8, 10, 7:16-20; 12:33; 21:43; 路加福音3:8, 9; 6:43-49; 13:6-10; 约翰福音15:2-8, 16; 以赛亚书37:31; 耶利米书17:8; 32:19; 启示录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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