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649

7649.“你祖宗和

7649.“你祖宗和你祖宗的祖宗自从在地上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没有见过这样的”表自古时起,教会就没有像现在这样的虚假。这从“没有见过”(即蝗虫)、“祖宗和祖宗的祖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见过”(即蝗虫)是指没有这样的虚假,“蝗虫”是指最外面部分中的虚假(参看7643节);“祖宗和祖宗的祖宗”是指自古时起;“地”是指教会(566, 1068节)。“自他们从在地上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表示教会自那时起直到今日所处的状态。“日”表示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2788, 3462, 4850节),对此,详情可参看76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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