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627

7627.仅凭属世人

7627.仅凭属世人所拥有的低劣之光,谁都能看出,真理和良善彼此一致,而且它们能结合在一起;而真理与邪恶是不一致的,它们不能结合在一起;信与仁同样是一致的。实际经验也证明这一点;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要么在信仰上陷入邪恶,要么根本没有信仰,要么完全反对信仰。(这是一个奥秘)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会陷入其邪恶的虚假,尽管他以为自己处于真理。他如此以为是因为,他处于说服性信仰,就是下文所论述的那种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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