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596

7596.“就要向耶

7596.“就要向耶和华伸开我的手掌”表代求。这从“向耶和华伸开手掌”,也就是求,是指代求(关于深圳市,可参看7396, 7462, 7591节);因为“求”是嘴口或言语的一种活动,“伸开手掌”是对应于内心祈求的一种手势或行为的表现。身体的姿势或行为对应于心智的一切情感,如下跪对应于谦卑,俯伏在地对应于更大的谦卑;而向天伸手对应于祈求等等。在圣言中,这些姿势或行为表示它们所对应的实际情感,因为它们代表这些情感。由此可见何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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