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551

7551.“可你仍向

7551.“可你仍向我的百姓自高”表因为他仍旧不停止侵扰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这从“仍自高”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仍自高”是指仍不停止侵扰,因为侵扰者在看到那些被侵扰的人陷入痛苦,还没有得到解救时,甚至他们自己被警告不得侵扰之后,以为他们已经掌控这些人;以色列人,即此处“我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参看4286, 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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