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550.“并在全地传讲我的名”表因此,教会存在于承认主为独一神的地方。这从“名”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藉以敬拜主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 6674节);由于敬拜最本质的方面就是承认主是独一神,并且祂的人身是神性,一切信与爱皆从这人身发出,所以“传讲耶和华的名”表示主要被承认为独一神;因为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参看2628, 6887节)。“地”是指教会(参看7547节)。当经上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说,耶和华或主想要自己的威力和能力显现,传讲祂的名,在别处又说祂想叫人们谦卑地敬拜和崇拜祂时,似乎祂渴望展示自己的荣耀,喜欢为自己的缘故受到崇拜。但真相完全不同。这不是为祂自己的缘故,而是为了人类的缘故;祂不是出于自我荣耀,而是出于爱。因为祂想与人类结合,赋予他们永恒的生命和幸福。而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人谦卑地敬拜祂;这种谦卑不会存在,除非此人承认并相信,他自己就是尘土和炉灰,也就是说,只是邪恶,耶和华或主是至大至圣者,他不敢凭自己靠近祂。当人以这样的谦卑敬拜祂时,主能以其爱之生命流入,给他带来天堂和永恒的幸福。这就是为何耶和华或主在圣言中如此大大地称颂祂自己的能力和荣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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