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501.“你若不肯容他们去,仍旧强留他们”表如果他们继续固执地侵扰他们。这从“不肯”和“强留”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肯”是指固执的,因此,“不肯容去”是指固执地拒绝离开;“强留”是指继续侵扰;因为那些被侵扰的人被那些侵扰他们的恶灵扣留。至于那些被侵扰的人被恶灵扣留,情况是这样:当恶灵攻击某人时,他们知道如何进入与他的欲望密不可分的快乐,以及吸引其基本思维方式的观念,因而他所爱的对象中。只要进入,他们就会像扣留囚犯一样扣留他们正侵扰的那个人;若没有主的神性帮助,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挣脱。因为他的爱和他们进入他的爱之快乐会把他与他们绑在一起。这就是恶灵和魔鬼在来世所用的伎俩。这种事在这个世界上也是看得到的;当一个人进入别人的爱所固有的快乐时,他就迷住此人,还引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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