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474.“不容百姓去”表他们不会离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这从“容去”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容去”是指离开;以色列人,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
至于此处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既有一个内在部分,也有一个外在部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处在教会的内在部分,而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则处在教会的外在部分。处于仁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对邻之仁来看待信之真理的人;而处于信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信来看待仁,因而出于属信的服从,也就是说,因为信就是如此吩咐的,而非属仁的情感而行善的人。以色列人在此所代表的,正是这些人,因为他们就是在来世被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所侵扰的人。那些处于属仁的情感之人不可能被如此侵扰,事实上,沉浸于虚假和邪恶的灵人无法靠近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因为主就在这良善里面。
即便他们受到侵扰,这种侵扰只涉及幻觉和表象,使他们相信非真实的东西是真实的,以及诸如他们的教会当作真理,其实并非真理来教导的那类事物。在来世,这些人愿意弃绝虚假,领受真理;原因是,仁之良善是真理的接受者,因为它热爱并渴慕真理。
由于频繁提到侵扰,所以有必要阐明何为侵扰及其性质。侵扰是通过引入反对真理的虚假实现的;不过,对那些遭受这种侵扰的人来说,这些虚假被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一种流注驳倒。那些经历自己的虚假荒凉之人就被保持在这种状态,直到他们吸收信之真理,逐步吸收更内在的真理。他们吸收这些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侵扰当中解脱出来。侵扰不是试探,因为试探的发生伴随着良心的痛苦。经历试探的人被保持在诅咒的状态,这会给他们带来痛苦和悲伤。
由此明显可知,在来世,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所经历的荒凉是何性质。这些荒凉是虚假的荒凉。但对那些未处于信之良善,只是处于记忆中的某个信之真理,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来说,荒凉是真理的荒凉。那些经历虚假荒凉的人逐渐吸收信与仁之真理与良善;而那些经历真理荒凉的人则逐渐脱去真理,披上属于他们生活的邪恶。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荒凉和荒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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