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45

745.“飞鸟”表示

745.“飞鸟”表示总体上的思维。这从前面(40, 142, 595, 674, 723节)关于“鸟”的说明清楚可知,即:它们表示理解或理性的事物。但在那里,它们被称为“天上的飞鸟”,而在此仅被称为“飞鸟”,所以它们表示总体上的思维。事实上,鸟多种多样,既有洁净的,也有不洁净的;在下面的经文(7:14)中,它们被区分为飞鸟、飞行生物、带翅膀的生物。洁净的鸟类表示真理的思维,不洁净的鸟类表示虚假的思维。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776-7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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