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445

7445.“我要在我

7445.“我要在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之间施行救赎”表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那些在附近地狱里的人当中解救出来。这从“救赎”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和埃及人的代表清楚可知:“救赎”是指从地狱当中被领出来(参看7205节),尤其论及那些正在从消磨中被解救出来的人(2959节);以色列人,即此处“我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7439节);埃及人,即此处“你的百姓”是指那些在附近的地狱并进行侵扰的人(7090节)。由此明显可知,“我要在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之间施行救赎”表示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那些在附近地狱里的人当中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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