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375.这两种爱照着加与它们的约束放松,此人被带入它们的程度而增长。它们最终增长到超出限度,变得如此之在,以致这些人不仅想掌控自己王国里的一切事物,还想掌控王国之外的,甚至直到地极。事实上,当加与这些爱的约束放松时,这些爱甚至上升到宇宙之神那里,也就是说,上升到如此的高度,以致那些沉浸于这些爱的人想爬到神的宝座上,取代神自己而受到敬拜,正如以赛亚书关于路西弗所写的那样,路西弗表示那些沉浸于这些爱,被称为“巴别塔”的人: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像那至高者一般。(以赛亚书14:13-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