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36

736.至于挪亚,或

736.至于挪亚,或这个新教会的成员,他的特点是,他简单地相信他从上古教会所拥有的事物,也就是教义的条文。这些条文被那些名为以诺的人搜集起来,并转变成一种教义形式(519-521节)。然而,挪亚所表示的人们的性质,完全不同于那些被称为拿非利人、在大洪水之前灭亡之人的。因为后者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污秽的欲望,由此孕育可怕的说服。他们不愿从这些可怕的说服中退出,无论别人怎样教导他们,并向他们说明这些说服是虚假。如今,这两种天赋或性质仍存在于人们当中。前者很容易重生,而后者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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