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319

7319.“河也要发

7319.“河也要发臭”表对它的厌恶。这从“发臭”和“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发臭”是指厌恶(参看7161节);“河”,此处即变作血的埃及河,是指被歪曲的真理。要知道,在来世,没有什么比亵渎真理更可憎的,因此也没有什么会发出比亵渎真理更难闻的臭味。它就像死尸的臭味,就是当鲜活的血肉死亡时所发出的那种。因为虚假不会发臭,除非它与真理放在一起;邪恶也不会发臭,除非它与良善放在一起;各自的品质都是从其对立面的气味,而不是从它自己的气味而感觉得到。由此可见亵渎真理的臭味何等之大。亵渎真理就是虚假与真理混合;被歪曲的真理不是与真理混合、而是粘附于真理并主宰它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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