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31

731.“把我所造的

731.“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表示人的自我,当人重生时,他的自我可以说被除灭。这些话还表示除灭那些自我毁灭的上古教会成员。这从前面关于自我的阐述(154-155, 164节)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完全是邪恶和虚假。只要它仍旧存在,人就是死的;但当他经受试探时,它就被驱散,也就是通过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被分解并调和。它以这种方式活过来,却又似乎消失了。“除灭”表示它不显现,不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尽管事实上,它并没有被除灭,而是仍旧存在。这与黑色和白色的情形极其相似。当这些颜色被光线各种调和时,它们就转变成美丽的颜色,如蓝色、黄色和紫色。它们通过这些颜色,照着它们的排列而呈现为美丽宜人的色调,如花朵的情形。然而,从根本和基本上说,它们仍是黑色和白色。由于此处同时论述了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最后的荒废,所以“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还表示那些灭亡的人。这也是下面23节(807-811节)的情形。“我所造的一切活物”是指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的特质,或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也就是属于教会的人。这也是为何在本节和下面23节,经上提到“(土)地”(ground)一词,“土地”表示良善和真理已经播种于其中的教会成员。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在邪恶和虚假被驱散后,如前所述,这种子就在他们里面逐渐生长。但在大洪水之前灭亡的人当中,这种子被稗子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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