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308

7308.“你要站在

7308.“你要站在河岸迎接他”表与状态一致的一种流注。这从“站着迎接”和“河岸”的含义清楚可知:“站着迎接”是指流注,因为当经上指着“摩西”所代表的神之律法说,它要“站着迎接”“法老”所代表的那些沉浸于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时,“站着迎接”无非表示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接受,因而表示洞察;“河岸”是指那些进行侵扰的人所处于的虚假状态。“埃及河”表示虚假(参看6693节),在此表示由幻觉所产生的虚假(7307节);但是“岸”就像河的一个容器,因为它围住河,将它包括在内,所以它表示这种虚假的状态;因为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状态,它在这状态下并照这状态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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