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225

7225.“我口中又

7225.“我口中又没受割礼”表对他们来说,我是不洁的。这从“没受割礼”和“口”的含义清楚可知:“没受割礼”是指不洁,因为割礼代表从污秽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洁净(2039, 2632, 2799, 4462, 7045节),因此,那些没受割礼,被称为“未受割礼的”之人代表那些没有从这些爱中洁净,因而不洁的人(3412, 3413, 4462, 7045节);“口”是指教义事物(1286, 1288节)。因此,“口中没受割礼”表示在属于教义的事物方面是不洁的,因为“未受割礼”论及教义和生活。因此,以耶利米书,耳朵被称为“未受割礼”:
  现在我可以向谁说话作见证,使他们听呢?看哪,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看哪!耶和华的话成为羞辱,他们并不想要它。(耶利米书6:10)
  在以下经文中,心被称为“没受割礼”:
  以色列全家心中也没受割礼。(耶利米书9:26)
  以西结书:
  你们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来,让他们在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7)
  摩西五经:
  那时,他们未受割礼的心若谦卑了。(利未记26:4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没受割礼”表示不洁;由于一切不洁之物皆源于不洁之爱,也就是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所以“未受割礼的”表示阻碍良善与真理流入的东西。在这些爱所在的地方,良善与真理的流注被毁,因为它们就像天堂与地狱那样彼此对立。因此,“未受割礼的耳朵”表示不顺服,“未受割礼的心”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弃绝,这种情形尤其发生在当这些爱以虚假,如同一堵墙那样来保障自己之时。
  摩西因口吃而自称“口中没受割礼”是为了内义的缘故,由此可以表示“法老”所代表的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不会听从出于神之律法将要告诉他们的事,因为沉浸于虚假的人将属于神之律法的真理称为虚假,将与属于神之律法的真理对立的虚假称为真理;事实上,他们完全处在对立面。正因如此,他们认为教义所教导的真理完全不洁;就连天堂之爱在他们看来也是不洁。此外,当他们靠近任意一个天堂社群时,就会发出一种可怕的臭味;当感觉到这种臭味时,他们以为臭味是从天堂社群发出的;而事实上,它来自他们自己。因为他们若不接近臭味的对立面,就感知不到这种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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