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224

7224.“法老怎肯

7224.“法老怎肯听我”表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不会接受我。这从“不听”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不听”是指不接受,如刚才所述(7223节);“法老”是指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6651, 6679, 6683, 7107, 7110, 7126, 7142节)。“法老”之所以代表那些沉浸于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因而代表为数众多的人,是因为王是人民的首领,因此,王与人民具有相同的含义(478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