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218.“苦工”表由于被完全的虚假侵扰。这从“苦工”的含义清楚可知,“工”是指虚假的侵扰(参看7120, 7129节);因此,“苦工”是指被完全的虚假侵扰。因为那些被完全的虚假侵扰,没有被驱散这些虚假的真理复活的人,即便所过的生活是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的生活,也会承受最大的痛苦;只要这种状态持续,他们就处在苦工之中。正因如此,“苦工”表示这种侵扰。要知道,思维的一切元素都是从一个外在源头流入的;但当灵人经历晚上和黑夜的状态时,他们的思维处于一个强迫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们被迫思想正在被引入的虚假,完全无法摆脱这种强迫状态。但当他们经历早晨和中午的状态时,他们的思维处于一个自由的状态;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思想他们所爱的东西,因而思想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因为这些是他们爱的对象。凡源于爱的东西就是自由(参看2870-28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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