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207.“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表他们将被添加到天上那些在那里事奉主的人当中。这从“以为百姓”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百姓”当由耶和华或主来说时,是指接收到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当中;天堂里的人被称为“主的百姓或人民”,他们在世时同样被如此称呼,因为就其灵魂而言,那时他们也在天堂(参看687, 697, 3255, 4067, 4073, 4077节)。这些话之所以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将被添加到天上那些在那里事奉主的人当中,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他们被留在低地,当主复活时,就被提入天堂,那时被添加到那些事奉主的人当中(6854, 6914, 7090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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