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205.“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救赎你们”表凭神性能力从地狱领出来。这从“救赎”和“伸出来的膀臂”的含义清楚可知:“救赎”是指从地狱领出来,因为“救赎”论及奴役、邪恶和死亡,人们从这些东西中得以释放,好叫他们从地狱得以释放,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被称为“救赎主”(参看6281节);“伸出来的膀臂”是指神性能力。“膀臂”表示能力(参看478, 4931, 4932, 4934, 4935节),但“伸出来的膀臂”之所以表示全能或神性能力,是因为在天堂,当一个膀臂看上去伸出来时,它代表来自神性的能力。然而,当它没有伸出来,只是弯曲时,所表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能力。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神性能力经常用“伸出来的膀臂”和“大能的手”来表达,如在这些经文: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面上的人、牲畜。(耶利米书27:5)
又:
主耶和华啊,看哪,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神奇的事;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的百姓以色列从埃及地领出来。(耶利米书32:17, 21)
以西结书: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从你们分散到的各地聚集你们。(以西结书20:34)
诗篇:
祂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中间出来。(诗篇136:11, 12)
另外也可参看申命记(4:34; 5:15; 7:19; 9:29; 11:2; 26:8),列王纪上(8:42),列王纪下(17: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