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195.“我也与他们立了我的约”表那时甚至通过主的神性人身存在的结合。这从“约”的含义, 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约”是指结合(参看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即此处与之立约的“他们”,是指主的神性人身(6804, 6847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内义是什么;其最近似或最直接的意义是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结合;由此而来的意义是神性本身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通过神性人身的结合。因为正如前面多次所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通过主的神性人身得救(6854, 6914, 7035, 7091e节)。说“甚至那时”是为了将此处的意义与前面紧接着发生的事联系在一起,即表明当他们在试探的状态下没有想到教会里的神性事物时,联结就存在了。因为主在试探状态下的同在甚于在该状态之外的,尽管表面看上去不是这样(8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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