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179

7179.人里面有两

7179.人里面有两种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意愿被赋予人是为了爱之良善,理解力被赋予人是为了信之真理;因为爱之良善附着在意愿上,而信之真理则附着在理解力上;这两种官能以一种神奇的方式互相交流。它们在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里面联结在一起;它们在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里面也联结在一起;对这两种人来说,这两种官能构成一个心智。但对那些在信仰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以及那些在信仰上陷入邪恶,在生活上处于貌似良善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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