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124

7124.“百姓的督

7124.“百姓的督工和他们的官长出来”表那些最近距离地进行侵扰之人和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之人的派出和出现。这从“出来”、“督工”和“官长”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派出,因为“督工”所表示的人被派出,是为了作为交流的渠道或手段,这从前面所述(7111节)可以看出来;此外,“出来”或“出去”也表示以一种适合别人的形式让自己出现在别人面前(参看5337节),因而也表示出现;“督工”是指那些最近距离地进行侵扰之人;“官长”是指那些最近距离地接受和传递侵扰之人(7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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