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104

7104.“摩西、亚

7104.“摩西、亚伦,你们为什么叫百姓旷工呢”表他们的神性律法和教义不会免除他们的困苦。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以及“旷”和“工”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性律法方面的主(参看6723, 6752节);“亚伦”是指源于该律法的教义方面的主(6998, 7009节);“旷”(即引离,drawing away)是指免除;“工”是指困苦,因为工作就是苦役,以及法老接着所说的担子,因而是指由于争战引发的困苦,“工”和“担子”在内义上就表示这些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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