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10.“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表示构成意愿的事物。这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前一章论述了理解力的事物,在那里,经上的说法不同:“你和你儿子,妻子跟儿媳,都要同你进入方舟”(18节)。 “家”(译注:house,或译为房屋)表示意愿和构成意愿之物,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他们的房屋、田地和妻子都必转归别人。(耶利米书6:12)
此处“房屋”、“田地”和“妻子”都涉及意愿的事物。又:
你们要建造房屋,住在其中;要栽种园子,吃它们的果子。(耶利米书29:5)
此处“建造房屋,住在其中”涉及意愿;“栽种园子”涉及理解力;其它经文也一样。经上常提到的“耶和华的家”(译注:常译为耶和华的殿)表示以爱为主的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由于“家或房屋”表示教会,所以教会成员的心智(它拥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仁和信的事物在里面)也由“家或房屋”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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