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055

7055.“往旷野去

7055.“往旷野去”表在此之前没有这种事物,也就是没有这种结合存在的地方。这从“旷野”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至今几乎没有生命的地方(参看1927节),因而是指没有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地方(4736节),因为这些就是那带来生命;但此处的意思是没有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与间接发出的真理的结合之地。“亚伦往旷野去迎接摩西”表示结合要在那里实现。至于这种结合,要知道,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可能存在于一个人身上,然而却尚未与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结合。
  不过,由于这个问题是一个奥秘,非常模糊,故有必要举例说明。例如,有些人照着他们为自己所确证的教会教义进行思考和教导,却只基于以下事实知道它们是不是真理:它们形成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它们是由博学、著作的人士提出的。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有可能存在于这些人身上;但它仍未与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结合。因为如果它真的被如此结合,他们就会拥有为了真理,尤其为了生活而对认识真理的情感。他们还会因此被赋予一种感知,即在他们为自己确证之前,感知其教会的教义事物是不是真理;会看到确证每一件事的证据是否与真理本身一致。
  再以先知为例,圣言是通过他们来写的。他们完全照着来自神性的灵所口述的来写,因为他们所要写的实际的话是在他们耳内说出来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间接从神性,也就是通过天堂发出的那种;因此,它不是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因为他们对所听到的一切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没有感知。事实上,只有当这两种真理结合时,这种感知才会存在,如前所述。这两种真理很少在一个世人身上结合,但它们在天堂里的所有人身上结合,尤其在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里的人身上结合。它们不会在一个世人身上结合,除非这个人已经重生到这种程度,他能从感官层被提升向其心智的理性层,从而被置于天使所在的天堂之光。对每个人来说,来自神的流注的确既直接也间接而来(参看6063, 7004节);但这二者的结合只发生在那些对源于良善的真理有感知的人身上。因为那些直接神性流注与间接神性流注已在他们身上结合的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但那些这两种流注没有他们身上结合的人则引导自己,并喜欢引导自己。由此可见“旷野”在此表示什么,即表示没有结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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