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035

7035.“以色列是

7035.“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表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人被接纳。这从“儿子”和“长子”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当耶和华或主用来论及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时,“儿子”是指被接纳的人,如下文所述;“长子”是指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仁之信(参看367, 2435, 3325, 4925, 4926, 4928, 4930节);“以色列”是指属灵教会(6637节)。“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被接纳,因而被视为儿子,是因为主通过降世拯救他们(6854, 6914节)。也正因这个原因,以及凭他们对主的信,他们被称为“长子”。主在约翰福音所指的,就是这些人: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约翰福音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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