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017

7017.“看他们是

7017.“看他们是否还活着”表对该生命的感知。这从“看”和“活着”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并感知(参看2325, 2807, 3764, 3863,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活着”是指属灵生命(5407节)。对该生命的感知表示事先的感知,因为当有人给自己计划某事时,他就会把它想象成一个现实。他必把自己的心思投射到涉及这件事的情境中,由此产生渴望,随之感到快乐,仿佛这事已成为一个现实。居间目的以这种方式与最终和最低的目的联结,可以说构成一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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