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7006

7006.“他的口”

7006.“他的口”表因此,它将与来自那里的事物同在。这从“亚伦”的代表和“与他的口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参看6998节);“与他的口同在”是指与这些教义同在并住在它们里面的神性。由于这些教义来自直接从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如刚才所述(7005节),因此“与他的口同在”表示与来自那里的事物同在。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既间接也直接地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参看70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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