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990.“看见、眼瞎呢”表由于认知或知识而有信,由于它们的缺乏而无信。这从“看见”和“眼瞎”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并有信(参看897, 2325, 2807, 3863, 3869, 4403-4421节),因而是指由于认知或知识所得的信仰,因为在原文,这是一个表示打开,准确地说,眼睛睁开之人,因而表示由于认知或知识而看见之人的词,因为认知或知识有助于打开;“眼瞎”是指由于认知或知识的缺乏而无信,因为瞎眼的人是一个看不见的人。在圣言中,“瞎子”也表示不知道信之真理的外邦人,因为他们在教会之外,但当接受教导时,他们就会接受信(参看2383节);主所治愈的瞎子所表示这些人(参看马太福音9:27-31; 12:22; 20:29至末尾; 21:14; 马可福音8:22-26; 10:46至末尾; 路加福音 18:35至末尾; 约翰福音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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