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988

6988.“谁使人口

6988.“谁使人口哑”表没有话。这从“口哑”的含义清楚可知,“口哑”是指没有话,因为它是“口”的反义词,而“口”表示话语,如刚才所述(6987节)。“话”在此并非表示有声的话语或言语,因为这种话是属世的;相反,“话”表示对主的称谢(confession)和对祂的信仰表白;因为这种话是属灵的。由此明显可知“口哑”(经上或译为哑巴)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那些由于无知而无法称谢主,因而无法表白对祂的信仰之人。教会之外的外邦民族,以及教会之内的简单人就处于这种状态。“口哑”(经上或译为哑巴)表示这些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5-6)
  “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表示他们将称谢主的事实和属于对祂的信仰之物;“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表示他们将拥有关于真理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旷野”是指由于他们无知而缺乏信仰的认知或知识的一种状态。
  被主治愈的哑巴也表示通过祂的降世而从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中被解救出来的各外邦民族;如马太福音中的哑巴:
  看哪,有人将鬼所附的一个哑巴带到祂跟前来。鬼被赶出去,哑巴就说出话来。(马太福音9:32-33)
  同一福音中的另一个哑巴:
  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又瞎又哑的人既能说话,也能看见。(马太福音12:22)
  在马可福音(9:17-30)中也被鬼附的哑巴具有同样的含义。要知道,主所行的神迹都表示教会和通过祂降世而得救的人类的状态;也就是说,当祂降临时,那些接受仁之信的人就从地狱中被解救出来。这些事就包含在主的神迹中。一般来说,旧约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表示主的教会和国度的状态。神迹以这种方式而不同于魔鬼所行的奇迹,或巫术,无论后者,如埃及的法术,表面看上去与神迹如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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