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987.“谁造人的口呢”表话语。这从“口”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声音,如前所述(6985节);它因表示声音,故也表示话语。至于“口”具体表示什么,这只有通过对应关系才能看出来。口与唇对应于属于思维的内在言语;人的思维既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当人在说话时,他就有主动的思维,这种思维可称作发声思维;但当人不说话时,他的思维是被动的;凡进行反思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二者之间的区别。“人的口”表示主动或发声的思维,因而表示话语。
关于“口”所表示的主动思维,要知道,这种思维也是以自己的方式来呈现的一种言语形式,它通过这种言语活动激活与它相对应的身体器官。言语表达或所说的话看似存在于思维中,但这是一个幻觉;只有体现在言语中的意愿才存在于思维中。人对这种意义的性质几乎没有任何概念,因为这是他的灵所拥有的言语,这种言语是来世的灵人所使用的那种普遍言语。当这种言语流入相对应的身体器官时,它就产生了由词句构成的言语,这种言语与产生它的思维截然不同。这种截然不同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人能在一分钟之内想出他要花大量时间才能说出或写出的东西。如果这种思维是由诸如构成口中言语的那类词句构成,情况就不同了。正是由于思维中所固有的言语和口中所说的言语之间的这种对应关系,当人死后来到灵人中间时,他就会知道如何用普遍的语言说话,从而与灵人交谈,无论他们在世时说的是哪种语言;由于这个优势,当与他们交谈时,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正在以不同于在世时的方式进行交谈。然而,构成他们言语的词句并不是人在肉身中时所用的那种词句,而是构成他思维的观念,并且一个观念包含大量细节在里面。因此,灵人能在一瞬间说出一个人在半小时内都难以表达出来的东西,而且这个观念里面还有许多无法用身体言语来表达的东西。
然而,天上的天使以不同于灵人的方式说话。因为天上的天使拥有由理性概念构成的言语,这些理性概念被哲学家们称为非物质观念;而灵人拥有由心理图像或想象的观念构成的言语,这些心理图像或想象的观念被哲学家们称为物质观念。因此,天使的一个思维观念除了包含灵人们根本无法表达的许多事物外,还包含他们甚至无法以其多个系列的观念来充分描述的大量事物。不过,当一个灵人变成一位天使时,他就会使用天使的言语,就像人死后变成灵人时会使用灵人的言语一样,原因是相似的。由此可见何为主动思维,即:它是人的灵所拥有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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