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984

6984.“就是从现

6984.“就是从现在,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表他因此将永远缺言少语,尽管神性流入这人身。这从“从现在”或“从今日”、“说话”和“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现在”或“从今日”是指永恒(参看2838, 3998, 4304, 6165节),因而是指直到永远,因为它暗含了以后的时间;“说话”是指流注(2951, 5481, 5743, 5797节),是“你(即耶和华)说话”所表示的从神性而来的一种流注;“仆人”是指尚未变成神性的主的神性人身(2159节);不过,它变成神性时便与耶和华为一,故是主和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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