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属天的奥秘 #695

695.主施加于地狱

695.主施加于地狱的形式和秩序是这样:所有人都被自己的欲望和幻觉捆绑和束缚,他们的生活就在于这些欲望和幻觉。这种生活是死亡的生活,故会转化为可怕的折磨,恶劣到无法描述。因为其生活的最大快乐就在于能相互惩罚、拷打和折磨,并且所用的手段是世人闻所未闻的。他们通过这些手段知道如何触发敏锐的痛苦感觉,仿佛受害人仍在肉体中。他们还知道如何产生令人毛骨悚然的可怕幻觉,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种类的恐惧和惊骇了。魔鬼团伙从中获得莫大快感,以至于即便能无限增加和加剧痛苦和折磨,他们仍不会满足,而是会再次燃烧,添加无限悲伤。但主会夺走他们的努力,软化他们的虐待,减轻他们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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