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923.还有一次,我看见一大群这类灵人,离我有一定距离,在前面向右一点。他们从那里与我交谈,不过要通过中间灵人;因为他们的言语流动得和思维一样迅速,若无中间灵人的帮助,就无法转化为人类语言。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的话语丰满而圆润;他们虽然一起说话,但快捷迅速丝毫没有减损。他们的言语在我听来,就像一种波浪,因为他们许多人同时说话;值得注意的是,它却滑向我的左眼,尽管他们是在右边。原因在于,左眼对应于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的事物的知识,因而对应于属聪明的事物;而右眼对应于属智慧的事物。他们领悟并判断他们所听到的,和他们说话一样迅速;他们会说,是这样,不是这样。他们的判断可以说是瞬间形成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