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904.“现在求你容我们往旷野去,走三天的路程”表在一种完全远离虚假状态下的真理的生活,尽管它在一种模糊的状态下被引导。这从“去”、“路程”、“三天”和“旷野”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节);“路程”是指真理(627, 2333节);“三天”是指一个完整的状态(2788, 4495节),因此当论述远离虚假时,它描述了一种完全远离虚假的状态(“走三天的路程”是指彻底分离,参看4010节);“旷野”是指无人居住和耕种的(2708, 3900节),在灵义上是指信的模糊。因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人”所表示的属灵教会的建立;就信之良善与真理而言,那些属于该教会的人相对来说处于模糊之中(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 4402, 6289, 6500, 6865节)。真理的生活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所过的生活;因为当他们从圣言或教会的教义所知道的真理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时,它就被称为良善;但其实它是体现在行为中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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