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876.“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差我到你们这里来”表古教会的神将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同在。这从“他们祖宗的神”和“差”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他们祖宗的神”是指古教会的神,“祖宗”是指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参看6050, 6075, 6846节);以色列人,即此处的“你们”,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875节); “差”是指发出(2397, 4710, 6831节),在此是指祂将与他们同在的应许,因为这是在谈论古教会的神,即祂应许祂将在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中。
古教会的神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古教会从上古教会,以及以下事实获得对神的这种感知:每当耶和华显现时,祂都是以人的形式显现。所以当思想耶和华时,他们不会把祂作为一个普遍实体,或存在于各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来思想,他们对这样的普遍实体或存在没有任何概念。相反,他们把祂作为一个神性的人,或一个神性位格来思想,这样他们就能把思维集中到祂身上。因为以这种方式他们就能思想耶和华,并在爱中与祂联结。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尤其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远远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智慧得多;然而,他们只能以其人身为神性的一个人来思想耶和华,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来思想祂。也没有任何不得体的欲望,就是取自属世人,以及属世人的瑕疵和邪恶的观念进入他们的思维。相反,所流入的关于祂的观念完全是神圣的。智慧远远胜过世人的天使本身也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思想神性,因为他们在神性人身中看见主。他们知道,对一位所有事物都是有限的天使来说,若不通过类似有限之物,他就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观念。
在古时,人们以一位神性人或神性位格的形式崇拜耶和华;这一事实从以人的形式向亚伯拉罕,后来向罗得,以及向约书亚、基甸和玛挪亚显现的天使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些天使被称为“耶和华”,并被崇拜为宇宙之神。如今,如果耶和华真的作为一个人出现在教会,人们就会进行冒犯认为祂绝不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因为他们所看见的,是一个人。此外,他们除了把祂当作一个平凡人来思想外,对祂也没有其它任何观念。如今,以这种方式思考的人自以为比古人更有智慧;殊不知,以这种方式进行思考,他们就完全远离了智慧。因为当人的思维观念指向一个完全不可理解的普遍实体,或无处不在的存在时,这种观念就会落入虚假,完全消散。然后,关于自然界的观念取而代之;于是,每一个事物都被归于自然界。这就是为何当今自然崇拜如此普遍,在基督教界尤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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