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87.这就是天堂的性质,所以天使或灵人若非生活在某个社群,从而与许多人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拥有任何生命。一个社群只是许多人的一种和谐关系,因为一个人的生命绝无可能与其他人的生命隔绝。事实上,没有哪个天使,灵人,或社群能拥有任何生命,也就是被良善感动去意愿,或被真理感动去思考,除非他通过自己社群里的许多人与天堂和灵人界相联。这同样适用于人类:没有人,无论他是谁,是什么样,能够存活,也就是被良善感动去意愿,或被真理感动去思考,除非他以同样的方式通过与其同在的天使与天堂和灵人界相联,甚至通过与其同在的灵人与地狱相联。
因为每个人活在肉身时就在某个灵人或天使社群,尽管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若不通过他所在的社群与天堂和灵人界相联,就片刻不能存活。这就像人体的各个部位,人体的任何部位若不通过纤维和血管,因而通过各种功能与其余部分相连,就不是人体的一部分,而是立刻被分离并逐出,因为它没有生命。
当人们进入来世时,他们活在肉身时所生活并与之相联系的那些社群就会被指给他们看。当肉身生活结束后,他们进入自己的社群时,便进入他们在肉身中所拥有的那种生活,他们从这种生活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因此,他们照其在肉身中所过的生活或下地狱,或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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