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6866.“摩西对神说”表从神性和谦卑所领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摩西”是指神之律法方面的主(参看6723, 6752, 6771, 6827节),“神”表示神性。这些话还暗示一种谦卑的状态,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摩西说:“我是谁,竟能到法老那里,将以色列人领出来呢?”由于“摩西”代表主,并且此处提及谦卑,故有必要说一说主在世时的谦卑状态。主在尚未变成神性的人身里面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谦卑的状态;相反,他在已变成神性的人身里面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无法处于谦卑的状态,因为祂在同等程度上成为神和耶和华。祂在尚未变成神性的人身里面时之所以处于谦卑的状态,是因为祂从母亲所取的人身因着遗传而为邪恶,这人身若不处于谦卑的状态,就无法接近神性。因为人在真正谦卑的状态下会放弃凭自己思考或做任何事的一切能力,把自己完全交给神性,在这种情况下接近神性。诚然,神性在主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但祂的人身越是处在从母亲遗传来的东西中,这神性就似乎越遥远。因为在属灵和属天的事物上,正是状态的相异性造成了这种遥远和不同在;而正是状态的相似性造成了接近和同在;正是爱造成了相似性和相异性。这一切表明主在世时存在于祂身上的谦卑状态从何而来;但后来,当祂脱去从母亲所取的人身,并且脱得如此彻底,以致祂不再是她的儿子,并披上神性时,谦卑的状态就结束了,因为那时,祂与耶和华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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